我们都知道 滚筒电子秤使用久了,就要定时对它进行校准。
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,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确保称重值准确。
而检定的目的则不同,是对滚筒电子秤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。检定一般是由第三方单位和机构完成,并出具认可的检定证书。 通过检定,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。
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一般都是要强制性检定的。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: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,部门和企业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,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
另外一个滚筒秤校准和检定的不同之处在于法律效力不同。
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,给出的《校准证书》只是标明量值误差,属于一种技术文件。
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,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